广告主应提交的全部资质,包括广告主主体资质、行业资质、内容资质等。
1、广告主主体资质
普通企业、民办非企业、机关、企、事业单位、法律服务、社会团体、学校等不同主体行业需提供对应发证机关颁发的主体资质。
2、行业资质要求
依据广告所推广的商品或服务所在行业的不同,广告主需提供具体的行业资质。
若广告主投放特殊行业的广告,则广告主应按照该行业的资质要求提交相关资质,如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》、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等。
3、特殊资质
a. 若广告素材涉及商标、专利等内容, 广告主需要补充提供《商标注册证》或《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》、《专利证书》等。
b. 若广告素材涉及版权、软件著作权等内容,则需补充提供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》、《著作权登记证书》等。
c. 若广告素材涉及肖像授权、品牌授权、数据来源证明等需要广告主提供证明资料的情况,则广告主需要补充提供相关授权文件、证明、说明函或确认函(统称 “证明文件”)。证明文件应当真实、合法,并且能够证明广告主享有必要的权利投放相关广告。广告主可以使用自己拟定的证明文件,无论提交何种形式的证明文件,均应确保真实、合法并且能够全面涵盖广告主的使用范围。